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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称在景区写真馆化妆致双眼化学灼伤,店家称或因其卸妆不当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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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称在景区写真馆化妆致双眼化学灼伤,店家称或因其卸妆不当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

消费者称在景区写真馆化妆致双眼化学灼伤,店家称或因其卸妆不当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

近日,一(yī)名消费(xiāofèi)者发帖称,她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一写真馆消费,商家为其使用的化妆品(眼睫毛胶水)导致其双眼受强刺激性化学物质灼伤,严重时视力骤降(zhòujiàng)近乎失明。 对此(duìcǐ),涉事商家店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该消费者(xiāofèizhě)在消费全过程未出现不适,系消费结束后“擅自拿化妆师的卸妆油(xièzhuāngyóu)卸妆”。店长猜测可能是对方自行卸妆不当导致。 6月12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了解到,该部门(bùmén)已介入调查此事(cǐshì),对涉事商家给这名(zhèmíng)消费者使用的化妆产品进行检验。 消费者称在商家化妆时致其眼部(yǎnbù)灼伤 涉事商家:或因对方卸妆(xièzhuāng)不当导致 据这名消费者在(zài)帖文中的(de)自述,5月23日,她在西江千户(qiānhù)苗寨景区某写真馆拍摄写真。当晚8时许,因涉事商家的化妆(huàzhuāng)师给她化妆时使用到的眼睫毛胶水,其(qí)双眼被强刺激性化学物质灼伤,当晚出现双眼剧烈灼痛、无法睁开、视力骤降近乎失明的状况,随后就近至景区卫生所进行初步诊断处理。 次日,这名消费者前往(qiánwǎng)凯里市第一(dìyī)人民医院治疗,其帖文中所附的病历报告显示,诊断结果为“双眼结膜化学性灼伤(zhuóshāng)”。帖文中还称,其返回上海在两家三甲医院进一步诊断,其“双眼睫毛根部仍残留大量刺激性胶水成分,且炎症已累及(lěijí)结膜充血”。 红星(hóngxīng)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这名消费者,截至发稿未获本人回复。 涉事写真馆店长梁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5月23日晚7点半左右,该(gāi)顾客到写真馆做妆造,化妆师为(wèi)其使用(shǐyòng)了一款名为“娥佩兰”的眼睫毛(yǎnjiémáo)胶水。当晚上8时许,拍照结束后,该顾客换完衣服并挑选精修图。 按照梁先生说法,当晚9点半左右,这名顾客结束店内消费后,“擅自使用化妆师的卸妆产品离店卸妆,后返回店内表示其眼部不适(bùshì)”。梁先生安排(ānpái)化妆师陪同对方到镇卫生院检查治疗,医生(yīshēng)为(wèi)(wèi)其用药为左氧氟沙星眼药水。翌日,该顾客仍觉眼部不适,梁先生提出陪其到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,医生用药为聚乙烯醇滴眼液(dīyǎnyè)。梁先生称共支付医疗、酒店费用约500元。 梁先生认为,这名顾客从开始化妆到离店前,全程并未向他表达(biǎodá)过眼睛有不舒服(shūfú)的情况,“可能是她自己卸妆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。” 消费者举报(jǔbào)后,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5月24日晚,涉事消费者(xiāofèizhě)向凯里市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报案。据其(qí)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报案回执,经民警调解,双方未达成一致。 梁先生说,事发后该顾客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相关帖文(tiēwén),并分别向(xiàng)当地多部门举报。自5月27日起,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曾多次到其店内进行调查,对事发当晚所使用到的(de)滋色多效修颜隔离霜、娥佩兰靓眸液(jìngmóuyè)(双眼皮形成(xíngchéng)液)、烟酰胺透皙身体素颜霜、自然美颜(měiyán)遮瑕粉底液、樱美佳睫5样化妆产品进行检验,并要求梁先生提供涉及的化妆品销售商资质和检验报告。 ▲梁先生提供的(de)检验报告(部分) 目前,梁先生已收到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(jiǎnyàn)检测院的部分产品检验报告,该报告显示(xiǎnshì),经检验,烟酰胺透皙身体素颜霜符合《润肤膏霜》及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标准(biāozhǔn)要求,各项卫生指标未检测出(chū)异常成分。 6月12日,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该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,对涉事商家(shāngjiā)给该消费者使用的化妆产品进行检验。此外,记者致电凯里市西门派出所(pàichūsuǒ)询问相关情况,暂未(zànwèi)得到回复。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实习生(shíxíshēng) 李媛 编辑 张寻 责编 李(lǐ)彬彬 (下载红星新闻(xīnwén),报料有奖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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